與美國一體化 2015年4月推eTA
加拿大計劃跟隨美國,2015年4月起全面實施電子旅行認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TA)計劃,除美國人以外,目前可免簽證進入加國的所有外國人,須先上網申請eTA,才能入境加國。獲批eTA,可於5年內有效多次入境加拿大。按此規定,包括香港、台灣旅客或轉機人士都將受影響。持中國護照或已持有臨時居留簽證(TRV)的人士,則不適用上述規定。
據《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eTA的內容指出,加美兩國去年12月簽署《邊境保安協議》(Canada-US perimeter security pact),為履行雙方共享出入境紀錄的承諾,加國將修改《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簡稱IRPA)規定,繼美國2008年實施電子旅行認證(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STA)之後,加國也推出eTA計劃,預先篩檢免簽證的外國人,在他們抵達北美之前,可先識別訪客有無威脅存在。
未來45天 諮詢民意
聯邦政府會在未來45天,向全國公眾諮詢有關推出eTA計劃的意見。由於加拿大公民目前赴美可免申請ESTA,未來美國公民也將可免除申請eTA。
目前豁免申請臨時居留簽證的所有外國人,從2015年4月起,在搭乘飛機入境加國前,須事先在原居地申請eTA。為提高效率,將強制外國人必須通過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CIC)網站申請eTA,輸入指定個人資料(Biographic)、護照、個人背景等,這與申請TRV內容一致。
為著確定申請人並非「不得入境」(inadmissible)人士,電子系統將執行檢查,包括風險評估及移民部數據庫驗證。
《加拿大憲報》又說,目前可豁免申請的TRV入境人士,包括航空公司機組成員、過境者、外國人赴美參觀後再進入加國人士,未來也可能要先申請eTA。
內容還指出,eTA系統一旦實施,可在幾分鐘內立即確認旅客是否可取得入境資格。如果未獲授權許可,申請個案將轉由移民官作最終決定。此外,外國人提交申請須支付成本費。獲批eTA,可在5年內有效多次入境加國。
聯邦移民部發言人納杜(Johanne Nadeau)通過電郵,回答《星島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美國及澳洲目前都已經實施電子旅行認證措施,證明除可加速通關,也可確保加國移民系統安全。至於申請eTA的費用,將參照美、澳等國,確保費用低廉。
公眾也可電郵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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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3-12-07/headline1386413428d4826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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