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英語測驗系統
雅思(英語:IELTS,發音為 /ˈaɪ.ɛlts/),全稱為國際英語測試系統(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是著名的國際性英語標準化水平測試之一。IELTS於1989年設立,由英國文化協會、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UCLES)和澳大利亞教育國際開發署(IDP)共同舉辦,其中劍橋大學負責有關學術水平及試題內容,而IDP及英國文化協會負責於世界各地定期舉辦考試。考生可以選擇學術類測試(A類,Academic)和一般和移民組測試(G類,General Training)。雅思成績被英國、愛爾蘭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南非等英聯邦的許多教育機構,以及越來越多的美國教育機構及各種各樣的專業組織接受。雅思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為兩年。
雅思的特點
雅思集合下列幾項特色:
- 多種口音和寫作風格在書面上出現,其目的是為了減少考試對語言學上的偏愛。考試注重的是國際英語,在聽力測試中表現的最為顯著,聽力測試的口音主要包括了英國口音、美國口音、澳洲口音及紐西蘭口音等類型,相比之下托福則更注重北美英語。因此更多的人和組織認為雅思比托福更具有權威性(特別是不在美國的人)。
- 雅思測試包括:聽、說、讀、寫的能力。
- 二種模式可供選擇,學術類(A)和一般和移民組(G)。
- 學術類測試是為那些想進入大學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的人士而設。
- 一般和移民組測試則是為那些計劃開始非學術性的訓練,獲得工作經驗,或者以移民為目的的人士而設。
- 每種語言技巧都有相應的分數(聽,說,讀,寫)。總分的範圍從1(一點也不會)到9(母語專家程度),如果缺考、白卷或者因作弊被取消成績,則為0分。
總分 |
評價 |
解釋 |
9 |
專家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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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極好用者 |
接近於母語水準的英語使用者,可以用英語講授專業知識給他人 |
7 |
上佳用者 |
能夠使用英語接受高等教育的流利使用者 |
6 |
有能力用者 |
能利用英語應付一般教育和接受一些工程類學科的使用者 |
5 |
普通用者 |
能夠使用英語在英語國家生活的使用者 |
4 |
有限用者 |
能夠應付英語國家的簡單的日常生活 |
3 |
極度有限用者 |
初學者 |
2 |
間歇性用者 |
幾乎沒有英語能力者 |
1 |
非英語用者 |
不懂英語 |
0 |
缺席考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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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範圍內,國際性大學一般要求非本地新生雅思成績需達6.5或以上時方才取錄,而一些知名學府如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更要求成績達7.0分或以上,因為此成績可以證明學生的英語水平可以接受。
考試形式
考試分4個部分,一般需要兩天時間舉行。第一天的上午,全體考生都要參加相繼進行的聽力、閱讀、寫作三項考試;第一天的下午和第二天上午陸續舉行口語考試。一般外地考生會被優先安排在第一天下午,這樣考試完畢他們即可當天離開。
筆試開始時,考官會發給考生一張答題卡,正面和反面分別用來回答聽力和閱讀的題目。
聽力考試
首先進行的聽力考試時間40分鐘,題目分四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日常生活中會發生的對話(通常為二人),第二個部分是生活相關的獨白;第三個部分是學術性的對話(通常二人以上),第四個部分為學術論文演講,難度依次增加(亦為了再篩選精英,有時有些句子會帶重口音或地道詞語)。通常前三個部分都會分成兩段,分別回答不同的問題。考生在聽完每段錄音後會有一小段時間複查(但因為不會重複,所以要即時寫出答案)。全部錄音放完需時30分鐘,剩餘10分鐘供考生將答案從試卷填寫到答題卡上。時間到了之後考官會把試卷收上來,並要求考生將答題卡翻過來。
閱讀考試
聽力考試之後是閱讀考試,時間60分鐘,題目分三個部分。時間到後考官會把答題卡和試卷都收起來。
寫作考試
閱讀考試之後是寫作考試,時間也是60分鐘。題目有兩道,第一道是看圖作說明文(A類)或者書信(G類),要求150字;第二道是議論文,要求250字。
口語考試
口語考試是一對一進行,考官會首先就考生的一些個人問題發問,並選擇話題加以展開。到一定程度後,考官出示題目卡,要求考生就題目所涉及內容進行回答並適當展開論述,時間不少於一分鐘。最後,考官會就一些深入的話題與考生進行討論,以考察考生的應對能力。總長度時限為14分鐘。
考試分為3個部份:
第一部份 考生和考官先做自我介紹。接著,考生將回答有關其本身的一些個人問題,包括居住的地方、家人、工作/學業情況、嗜好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的問題。這部份的會話時間是4-5分鐘。
第二部份 考生將拿到一個題目和一些提示,必須針對特定題目發言。考生有1分鐘的準備時間,並可以做筆記。發言時間是1-2分鐘。考生發言完畢後,考官將提出一兩個問題。
第三部份 考官和考生針對比較深奧的課題進行討論,而這些課題的主題將與第二部份的題目有關。討論時間是4-5分鐘。
評分標準
聽力考試和閱讀考試為標準化考試,根據答對題目的多少進行評分,允許有0.5分存在。寫作和口語則由考官根據標準評定,但過往則沒有0.5分;但由2007年7月1日起,寫作和口語允許有0.5分存在。將所有4個科目的成績求平均,並四捨五入到0.5分,就得到本次考試的總評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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