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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英語測驗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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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英語IELTS,發音為 /ˈaɪ.ɛlts/),全稱為國際英語測試系統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是著名的國際性英語標準化水平測試之一。IELTS於1989年設立,由英國文化協會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UCLES)和澳大利亞教育國際開發署(IDP)共同舉辦,其中劍橋大學負責有關學術水平及試題內容,而IDP及英國文化協會負責於世界各地定期舉辦考試。考生可以選擇學術類測試(A類,Academic)和一般和移民組測試(G類,General Training)。雅思成績被英國愛爾蘭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南非英聯邦的許多教育機構,以及越來越多的美國教育機構及各種各樣的專業組織接受。雅思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為兩年。

 

雅思的特點

雅思集合下列幾項特色:

  • 多種口音和寫作風格在書面上出現,其目的是為了減少考試對語言學上的偏愛。考試注重的是國際英語,在聽力測試中表現的最為顯著,聽力測試的口音主要包括了英國口音、美國口音、澳洲口音及紐西蘭口音等類型,相比之下托福則更注重北美英語。因此更多的人和組織認為雅思比托福更具有權威性(特別是不在美國的人)。
  • 雅思測試包括:聽、說、讀、寫的能力。
  • 二種模式可供選擇,學術類(A)和一般和移民組(G)。
    • 學術類測試是為那些想進入大學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的人士而設。
    • 一般和移民組測試則是為那些計劃開始非學術性的訓練,獲得工作經驗,或者以移民為目的的人士而設。
  • 每種語言技巧都有相應的分數(聽,說,讀,寫)。總分的範圍從1(一點也不會)到9(母語專家程度),如果缺考、白卷或者因作弊被取消成績,則為0分。

 

總分

評價

解釋

9

專家用者

母語或英國語言學學者

8

極好用者

接近於母語水準的英語使用者,可以用英語講授專業知識給他人

7

上佳用者

能夠使用英語接受高等教育的流利使用者

6

有能力用者

能利用英語應付一般教育和接受一些工程類學科的使用者

5

普通用者

能夠使用英語在英語國家生活的使用者

4

有限用者

能夠應付英語國家的簡單的日常生活

3

極度有限用者

初學者

2

間歇性用者

幾乎沒有英語能力者

1

非英語用者

不懂英語

0

缺席考試者

 

 

在世界範圍內,國際性大學一般要求非本地新生雅思成績需達6.5或以上時方才取錄,而一些知名學府如劍橋大學牛津大學,更要求成績達7.0分或以上,因為此成績可以證明學生的英語水平可以接受。

 

考試形式

考試分4個部分,一般需要兩天時間舉行。第一天的上午,全體考生都要參加相繼進行的聽力、閱讀、寫作三項考試;第一天的下午和第二天上午陸續舉行口語考試。一般外地考生會被優先安排在第一天下午,這樣考試完畢他們即可當天離開。

筆試開始時,考官會發給考生一張答題卡,正面和反面分別用來回答聽力和閱讀的題目。

 

聽力考試

首先進行的聽力考試時間40分鐘,題目分四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日常生活中會發生的對話(通常為二人),第二個部分是生活相關的獨白;第三個部分是學術性的對話(通常二人以上),第四個部分為學術論文演講,難度依次增加(亦為了再篩選精英,有時有些句子會帶重口音或地道詞語)。通常前三個部分都會分成兩段,分別回答不同的問題。考生在聽完每段錄音後會有一小段時間複查(但因為不會重複,所以要即時寫出答案)。全部錄音放完需時30分鐘,剩餘10分鐘供考生將答案從試卷填寫到答題卡上。時間到了之後考官會把試卷收上來,並要求考生將答題卡翻過來。

 

閱讀考試

聽力考試之後是閱讀考試,時間60分鐘,題目分三個部分。時間到後考官會把答題卡和試卷都收起來。

 

寫作考試

閱讀考試之後是寫作考試,時間也是60分鐘。題目有兩道,第一道是看圖作說明文(A類)或者書信(G類),要求150字;第二道是議論文,要求250字。

 

口語考試

口語考試是一對一進行,考官會首先就考生的一些個人問題發問,並選擇話題加以展開。到一定程度後,考官出示題目卡,要求考生就題目所涉及內容進行回答並適當展開論述,時間不少於一分鐘。最後,考官會就一些深入的話題與考生進行討論,以考察考生的應對能力。總長度時限為14分鐘。

 

考試分為3個部份:

第一部份 考生和考官先做自我介紹。接著,考生將回答有關其本身的一些個人問題,包括居住的地方、家人、工作/學業情況、嗜好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的問題。這部份的會話時間是4-5分鐘。

第二部份 考生將拿到一個題目和一些提示,必須針對特定題目發言。考生有1分鐘的準備時間,並可以做筆記。發言時間是1-2分鐘。考生發言完畢後,考官將提出一兩個問題。

第三部份 考官和考生針對比較深奧的課題進行討論,而這些課題的主題將與第二部份的題目有關。討論時間是4-5分鐘。

 

評分標準

聽力考試和閱讀考試為標準化考試,根據答對題目的多少進行評分,允許有0.5分存在。寫作和口語則由考官根據標準評定,但過往則沒有0.5分;但由2007年7月1日起,寫作和口語允許有0.5分存在。將所有4個科目的成績求平均,並四捨五入到0.5分,就得到本次考試的總評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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